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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法律分析:1.应用腕带的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的识别(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5)医生查房时可使用读码器扫描条形码腕带,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2.哪些病人应用腕带识别?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 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输血、不同种语言、语言沟通障碍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以便准确无误识别病人。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