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哪些项目需要发改委立项,审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根据国务院2004发布的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但是,在实务过程中,单纯企业投资的项目并不多见,主管机关的审批程序仍然较为严格。项目建设审批程序一般可以分为: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1)立项阶段,投资人需要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到环保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环保预审和用地预审,之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审批。(2)规划阶段,需要到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到规划部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其中还可能包括人防、消防审批。(3)施工阶段需要办理施工许可。不适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涉及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的,均适用核准制。文件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核准制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定期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文件依据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同时该办法第4条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办理(政府投资项目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一般的,项目需要核准的,企业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后,根据结论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好环评手续。履行手续后,企业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核准后,依据核准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向国土部门办理正式用地(用海)手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岸线使用审批意见(使用岸线项目)等。最后依据上述手续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