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fangdunmz 自创美国是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美国在建国时,是以西方的启蒙思想家的民主理想建设的国家,它自然地要求“民主平等”,“天赋人权”等思想得以付诸实践。所以,国家元首的选举是一定要由公民选举的。而我们如果单单从民主性来说的话,选举制度中,直接选举确确实实比间接选举更具有民主性,因为中选比间选更加深刻地表现出民主性,使得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最大发挥。这时楼主可能要问了:既然这样,美国为什么不实行直接选举?这其中有它自己的原因。由于美国在建国后,领土急剧增加,从原有的英属北美十三个殖民地扩展,美国从一个毗邻大西洋的国家一直扩展到毗邻太平洋的国家,领土十分辽阔。当时,欧洲有一种思潮认为:民主制度只能在下小国实行,打过必须用君主制统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言论还是有一点点合理性的。由于当时的美国的基础设施极不完善,那时又不像现在有高速公路,这导致选举的困难性。由于领土过于广大,基础设施的不足,使得全部实行直接选举变得不太现实。因此,美国国会确立了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即:选民先选出代表相当一部分选民的选举人,再由选举人们去向上参加选举。这也就是在总统和选民之间加了一层选举人。这是美国的总统间接选举制度的历史原因。楼主可能要问了:既然这是历史原因,那现在美国的基础设施好多了,有条件了,那怎么还实行间接选举?这有涉及到现实原因了。选举人选举制度,作为一种间接选举制度,在实行了这么长时间而没被推翻,有其现实原因。首先,选举人制度最大限度地遏制了小党存在的土壤。这也是选举人制度一直未被国会废除的原因。由于美国的选举法规定,只能取得足够一定量的选举人的支持,一个党派才能进入美国国会,同时一个选举人自身还要取得一定量的选民的支持,所以,一般的小党很难进入国会最高层,美国国会的两大政党——民主党和共和党,为了维护自身的地位,一直对实行直接选举持一种消极的态度。其次,总统间接选举,最大出现程度上防止了“暴民统治”,即:防止一些因国民全体陷入狂热而通过合法手段上台的政治狂人,如,希特勒就是一个范例。还有,我个人认为,不是说笑,我觉得美国的总统间接选举是真正实现了民主集中制,在民主的基础上实现了集中,在集中下实现民主。很好地减少了民主的内耗性,同时又发扬了民主的优势。还有,我最后说明一下,美国的总统选举直到现在依然是间接选举,在上上次美国总统选举时(我记得当年还是戈尔和布什的时候),在最后宣布谁获胜的时候,出现了这么一种状况,一人的所获选举人票数稍稍多,这样会出现这么一种状况,总支持者多的人,有可能反而会输掉选举,因为选举人票数相对少,当时的美国媒体担心另一方会向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起诉选举无效,以违宪为名宣布选举无效。还有,我很确定的告诉你,我们当年的历史老师曾经很确定的说过,美国的总统选举依然是间接选举,而且她专门当作一个易错点着重讲过。望楼主采纳,愚见,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