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照片有什么要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护照照片的要求:
1、近期(六个月以内)彩色相片;
2、相片背景色为均匀白色,浅灰色或淡蓝色(浅灰色参考值:色调值和饱和度值为0,亮度值不小于198;淡蓝色参考值:色调值为135,饱和度值为240,亮度值不小于167);
3、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不得对人像特征(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4、相片为相纸冲印,无污渍、褶皱、划痕、边框。
扩展资料:
一、办理护照照片拍摄渠道:
1、社会相馆:就近选择价格实惠、服务好的社会照相馆照相,从照相馆获取相片采集回执和贴表相。
2、自助设备:使用证照亭等自助拍摄设备(位于地铁站、大型商业中心)照相,通过自助拍摄设备获取相片采集回执和贴表相。
3、自家拍照:自家自拍证件照(选择客厅、房间、廊道等有白墙的地方)照相,通过“我的幸福相馆”递交相片,获取相片采集回执和贴表相。
二、办理护照的时限: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1、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2、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
3、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
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