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昌两名官员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是怎么回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新网成都2月25日电 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巴中市检察机关获悉,近日,平昌县两名干部因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经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南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平昌县原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苏鑫明以涉嫌受贿罪进行立案侦查。经查,苏鑫明曾经担任过平昌县建设局局长、人大财经委主任、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职务,在此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7年2月17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平昌县政协原党组书记、副主席苟于洋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苏鑫明,男,汉族,生于1956年1月,龙岗乡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1987年7月毕业于达县地委党校党政专业,现任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苟于洋,大学文化。1970年10月至1984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9210部队服役。1973廿月入党,1975年至1979年在解放军长沙军政干部学院读书,毕业后历任排长、指导员、政治处书记、组织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