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岗位职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提名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4、决定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备案。
5、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6、签署批准调入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干部;
7、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8、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场设常务董事一人,协助董事长开展上述工作。
董事长外出期间,由常务董事协调董事会各机构的日常工作。
扩展资料:
任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