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理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不存在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的问题
2、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扩展资料: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现行消费税征收的范围,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产业政策、消费政策以及人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以及国家财政的需要,并借鉴了国外成功经验和通行惯例而确定的。
消费税暂行条例共设置了十一个税目,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石、鞭炮及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在此基础上,又将其划为13个子目,共计25个征收项目。
大体可划为五类:
一、特殊消费品。
这些消费品若消费过度会危害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二、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
这类消费品系非生活所必需,生产原料又稀有昂贵,主要有金银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三、不可再生能源产品。
这类消费品一旦消费掉便不可再生,如汽油、柴油等。
四、高档且又高能耗的消费品。
这类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五、其他一些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用品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组成计税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