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分别是哪五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党内警告。
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党内严重警告。
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撤销党内职务。
分撤销部分职务、撤销全部职务。
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4、留党察看。
分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最长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5、开除党籍。
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