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发(1995)309号文件如何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995-08-04 劳部发[1995]309号) 41、在原固定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过程中,企业富余职工辞职,经企业同意可以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根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1993年公布)发给劳动者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但一般情况下,不适用这一条。《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自愿辞的,职要求得到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