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生活全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这大半生无论到什么地方,首先打交道的是书店和图书馆,可以说数十年如一日。我对书店和图书馆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记得小时候六七岁随父亲到协兴高丰坎村小学读书,他经常带着我到镇上开会,有时一天,有时半天,但无论时间长短,只要把我交到一家租书店就行了。我会坐在里面的小凳上,专心致志地看书,主要是连图带文字介绍的小人书,什么三国 ,西游,水浒,说岳,白蛇传,应有尽有,租金是一分钱一本,稍微厚一点的二分,有的店也有租三分的,那便是特厚的了。我被书中那一个个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稀奇古怪的故事深深吸引住了,再也不知道书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有时从早上看到下午,一连十几个小时也不知道饿,甚至也不洒泡尿。父亲便放心地去开会或办别的什么事情,不用担心我到外面乱跑,或是闯下什么大祸 ,只要到时进租书店找我就行,什么时候都不会离开。也许从那时起,便不知不觉地培养了我对文学的浓厚兴趣。到小学高年级,便已不满足于小人书了,开始看无图的字书,主要是一些充满幻想的武侠神怪方面的书籍,诸如《风神榜》,《征西》,《三侠五义》之类,只可惜这方面的书太难找了,看得很少。我家不是书香门第,父亲虽是教师,但他对文学基本没有什么兴趣,家里面也没有这方面的书籍,更不要说什么藏书之类,我生长及读书的环境都在偏僻的农村,周围没有什么学者,甚至连读书人也很少,那时,乡村小学没有图书馆或阅览室,没有什么借书的地方,我基本上是在文化沙漠中长大的。但当时只要得到这方面的书,那怕残缺不全,我也如获至宝,拼命读起来,连饭也顾不上吃,就像饿了几天饭的孩子,一旦发现食物那种饥不择食狼吞虎咽的样子。在我中小学每学期的操行评语上都有一条:上课看课外书籍。 后来上了中学,学校有图书馆了,但图书馆没有武侠小说,我这时又把兴趣转移到了国内五十年代出版的战争小说上,像《林海雪源》,《吕梁英雄传》,《平原枪声》,《野火春风斗古城》之类的书,我都看得很入迷。星期天便到新华书店看书,站着看,那时不知道累,从早上8点站到下午6点书店关门,甚至不吃不喝。当时看书也没有什么目的,随自己兴之所至,喜欢什么就看什么,能找到什么就看什么。 大约是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天在外婆家玩,偶尔发现一本没有封面,破破烂烂被撕掉一大半的残书,便拿起来随便翻翻,谁知这一翻,便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这句话说来一点也不夸张,因为从此我便决定了自己的文学之路。一本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现在说出来恐怕不会有多少人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那本书是鲁迅的一本什么集子,现在已记不起书名了。鲁迅先生的文章太有魔力了,文如其人,他的文章处处浸透着人格的魅力。他愤世嫉俗,嫉恶如仇,不畏强权,崇尚自由,倡导民主。他用匕首投枪一样的笔狠狠鞭挞讽剌黑暗势力,一针见血,痛快淋离,真可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也许是我从小就桀骜不驯的性格,在我内心深处早以埋藏着某种与鲁迅先生类似的因子,有点反抗精神,一读他的作品便引起了心灵的共鸣,所以见到他的书便如此激动,如此着迷,如此痴狂。从那天以后,我便到处搜求鲁迅的作品来看,不管是小说,散文 ,杂文,书信,日记,只要能借到,便都找来看,对鲁迅写的任何东西都感兴趣,几乎到了非鲁迅的书不看,非鲁迅的书不读的地步了。后来又扩散到与鲁迅有关的评论,回忆录,传记之类,只要在任何书报上发现有鲁迅两个字,都不会放过。与人谈话也言必及鲁迅。鲁迅及有关鲁迅的一切,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成了我的精神食粮。在我心烦意乱的时候,只要一读鲁迅的作品,便立刻心旷神怡,气定神闲,在我情绪低落的时候,只要一读鲁迅的作品,便立刻精神振奋,信心百倍。鲁迅的精神已经渗透进了我的骨髓,我自己也发现思想性格作文甚至行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时随地可发现鲁迅先生的影响。记得后来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还小试牛刀,用鲁迅犀利尖刻的杂文笔法,写了很多脍炙人口的大字报,杀得对方落花流水,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居然获得了学校第一笔的美誉。大约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确定了文学是我生命的最后归宿。 文革期间,全国动乱,到处破四旧,焚毁书籍,我这个人从小喜爱书,看见烧书便心痛如焚,我便趁混乱之机,将大约三百多册所谓四旧书籍搬回了家,在当时那种环境下,要干这样的事,无异于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一旦被发现那后果不堪设想,说是提着脑袋干一点也不夸张,后来我粗约算了一下,这些书重约五`六百斤,依靠步行攀越二十多里山路,我现在都怀疑当时在不让任何人知晓的情况下,用什么方法,分多少次把书搬回家的。我想,如果没有对书籍刻骨铭心的感情,没有蚂蚁搬山的毅力和吃大苦耐大劳的精神是不行的。但汗水没有白流,我十年的知青生涯,便是与这些书籍相依为命 ,相伴度日的,否则真不知道那前途渺茫对什么都绝望的日子怎么熬得出来,不过,那些书都很杂,文史类居多,小说和文学作品很少,更不要说什么精品书籍了,好书早就被别人弄走了。不过在那种文化沙漠时代,闲时有这些书籍作伴,以聊解精神之渴,也算拥有一片生命的绿州了。诚然,这些杂书在当时只能消愁解闷,或最多增加一点文史知识,但它却能让人的大脑处于一种不停地运动状态,不至于痴呆,或者退化,这为自己后来只经过短时间复习,便顺利通过高考,而且以高分进入全国重点大学立下汗马功劳。 进入大学之后,比较系统地学习了文艺理论知识,有目的地读了一批外国文学名著,可谓茅塞顿开,大开眼界。再回过头来看过去十几年来所读过的书,发现外国文学竟然是一片空白,太可怜了,先天不足,一只彻头彻尾的井底之蛙。于是便开始了这种没日没夜地对世界名著的补读,,渐渐地,知道了世界上还有司汤达,莫泊桑,托尔斯泰,契诃夫等大文豪。这种补读,带有补课的性质,不管你喜欢与否,都必须硬着头皮读下去,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而且还要参加考试。所以读得很苦,很吃力,也很累,有时即使啃下去了,还不免消化不良。但你别无选择,因为你这辈子要吃文学饭,你就必须努力,而且还必须快马加鞭,奋起直追,付出比别人艰辛十倍的代价,把别人上舞厅的时间用在读书上。当时比较喜欢的作品有莫泊桑的中短篇小说,特别是《羊脂球》,荻更斯的《大卫科比菲尔》, 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妮娜》,司汤达的《红与黑》,以及梅里美,契诃夫,杰克伦敦等人的小说。大约是大学二学年或三学年的一个假期,偶然读了一本茨威格写的关于巴尔扎克的传记文学,我被巴尔扎克那种疯狂地追求财富和女人的精神震憾了,那种赤裸裸,那种不顾一切,那种丧心病狂,令我辈触目惊心,闻所未闻。他经过几十年的挣扎,奋斗,追求,他终于如愿以偿,达到目的,但当女人和财产到手时,他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建起的高楼大厦没住上几天便撒手人环。正如红楼梦的好了歌所言:世人都道神仙好,唯有金钱忘不了,终身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这本书或许是煽起了人的本性或者人的本能欲望,阅读时特别令人兴奋,激动,热血沸腾。我对巴尔扎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便开始找一些巴尔扎克的作品来阅读,这一读就迷进去了。巴尔扎克为我展开了一片神奇的世界,更令我惊奇的是他建立了一座庞大的文学帝国。在古今中外的作家中尚无先例。他曾宣言,他要用笔完成拿破仑用剑没有完成的事业,他要描写整个法兰西,他做到了,他的人间喜剧包括九十多部作品,光看那庞大的题目就够让人惊心动魄,几乎包括了十九世纪上半叶整个法国社会各个生活领域,他的许多人物都活跃在他不同时期的不同作品中,这完全是一座艺术迷宫。他对十九世纪初法国社会原始资本积累时期的那种血腥,残酷,恐怖,疯狂,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拜金主义,灭绝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触目惊心,就连马克思也啧啧称赞。那一段时间,我在川大图书馆和四川省图书馆之间来回奔波,把凡是有中文译本的巴尔扎克作品都找来读,有的作品反复读了几遍,爱不释手,他的文笔犀利,语言酣畅,大气磅礴,叙景状物,细腻入微,既博大,又精深。读巴尔扎克的作品完全是一种精神享受。这是我继鲁迅之后,又一次对一个作家如此偏爱,如此着迷。遗憾的是巴尔扎克去世太早,只活了五十多岁,他的人间喜剧还有很大部分没有完成,太可惜了。 89年从柳州下海到海南后,由于生活颠簸,忙于生计,一心只想着赚钱,再没心思坐下来看书,虽然在特区报社和省府年鉴社呆过一段时间;但那都不过是写些应景文章,编一些业务书籍,主要目的是拉广告赚钱。当时又正处于中国文学的低谷期,作家们下海的下海,从政的从政,出国的出国,大多已作鸟兽散。整个社会被商品大潮冲击得七零八落,偌大一个中国已摆不下一张书桌。这期间大约有十年时间不看文学书籍,不关心文学方面的任何事情,几乎与文学绝缘。这其中除了社会方面的一些原因以及经济方面的一些原因外,这也与个人对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失去信心,对中国文学发展前途失去希望有关。无可讳言,要当作家就必然要著书立说,要著书立说也就是要说话,如果有话不敢说不能说不便说,或者说些与真实人生社会无关痛痒的假话废话屁话违心的话,甚至明明看见黑的却说成是白璧无暇,指鹿为马,昧着良心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胡说八道糊弄中国老百姓,与其这样伤天害理,还不如回家种红薯,当什么鸟作家。种红薯当然是不可能的,我没有土地也不可能给我土地,于是我去开了几年火锅馆。现在回顾这十年流逝的光阴委实有些可惜,但塞翁失马安知非福,因为我花十年时间读了中国社会这部大书,而且自认为对中国社会又多了一层认识与了解,对人生也有了更深的感悟。十年的风雨历程,终于使自己又长大了。 再一次接触文学作品是在2002年重庆开餐馆的时候。一天偶然经过一家卖旧书的地摊,便花二元钱买了一本《天怒》,回去随便翻翻,打发时光,原来是一本以北京副市长王宝森事件为背景的反贪小说,当时便觉得这种书在以前是不可能出版的,我隐约觉得现在的文学氛围似乎不大一样了,作家可以讲一点真话了。于是到市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证。开始主要借阅一些腐败案例方面的书籍,也借过两本巴尔扎克和左拉的书,时过境迁,今日之我已非昨日之我,读这种书时再也没有从前那种激情了。当时最想了解的是当今文学发展势态。但拿两本新文学杂志翻翻,怎么也看不进去,真不知道该读什么书好。那一段时间好像对一些华人写的关于美国社会生活的书籍颇感兴趣,想到二十世纪后半叶一向是美国执世界文化的牛耳,便想了解美国文学的现状,于是借了几本美国的畅销小说,其中一本书名为《厄兆》,作者斯蒂芬金,看第一页序言便大吃一惊,序言中说,斯蒂芬金的每一部书发行量都在百万册以上,而且是世界上唯一靠写作收入成为亿万富翁的作家。这在中国,简直是天方夜谭,令我辈不敢想象。看了这本书,你又不能不击节赞赏,你不能不佩服斯蒂芬金的魅力。他用非常朴实的语言,极普通的日常生活细节,把一条狗的故事写得如此生动,如此真实,如此鲜血淋漓,如此触目惊心,令你晚上做恶梦睡不着觉。难怪人们都说他是世界第一号恐怖小说大师。后来又看了斯蒂芬金的另一部小说《致命游戏》,这本书更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