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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光复的资料

台湾光复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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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光复的资料

对台湾人民来说,1945年10月25日是一个值得永远纪念的日子。自此,台湾人民结束了自《马关条约》以来半个世纪的屈辱历史,在遭日本帝国主义50年殖民统治之后,台湾又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10月25日也被定为“台湾光复节”。让我们在此回顾一下台湾光复前后的重要时刻: 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公告:收复台湾 1941年12月8日,日军偷袭珍珠港,挑起了太平洋战争,美英等国纷纷对日宣战。在这种有利的国际形势下,国民政府于9月发布了《宣战公告》,公开声明收回台湾: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天下,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关系者,一律废止。 1943年秋,日本败相败露。 11月21日至26日,中美英三国巨头在开罗开会,商讨联合对日作战事宜。会后发布的《开罗宣言》中明言:三大盟国为制止及惩罚日本侵略而战,在于夺回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太平洋上所攫取或占领的一切岛屿,使日本从中国窃取之一切领土,如满州、台湾及澎湖列岛归还中国。 1944年夏,陈仪奉命进行收复台湾的准备工作 《开罗宣言》发表不久,中国国民党政府就已着手作收复台湾的准备。1944年夏,国民党中央设计局组建了“台湾调查委员会”专司其事,以行政院秘书长陈仪为主任委员。 陈仪出任“台湾调查委员会”主任后,即布置收集台湾的政治、军事、经济、文教、卫生等各业现状,分类编辑。与此同时,开办各类专职训练班,如“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台湾银行干部训练班”等,学员都从在职公务员和大中学生中挑选,其中台湾籍人占了相当比例。训练班每期4个月,先后培训了千余人,他们成了日后接收台湾的骨干。 陈仪又草拟了《台湾接收计划纲要草案》, 送呈蒋介石过目,得到蒋的首肯。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后,国民政府即公告中外行将接收台湾:本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已答复中、美、英、苏四国无条件投降。依照规定,台湾全境及澎湖列岛应归还中国,本府即将派行政及军事各官吏前往治理。凡我在台人民,务须安居乐业,各守秩序,不得惊扰滋事。所有在台日本陆海空军及警察,皆应听候接收,不得逾越常规,危害民众生命财产…… 8月26日,陆军总司令、任中国战区受降主官的何应钦,宣布了台湾地区的受降主官为陈仪,受降地点在台北,该地区的日军投降代表为台湾总督兼第10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