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成人教育的入学时间

成人教育的入学时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成人教育的入学时间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筹) 2006年成人招生简章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筹)],是山东省惟一独立设置的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高等院校, 2005年2月经教育部(《教发司[2005]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办字[2005]28号》)批准,正式获准在其基础上筹建山东政法学院,进行普通本科教育。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始建于1979年,1983年开始举办成人法律专科教育,曾于1985年至1990年期间举办了5年的普通本科教育,自1989年开始举办成人专科起点本科教育,是全国政法类院校中率先举办法学专业成人“专升本”的学校,1998年开始举办高职(普通专科)教育,是我省首批高职(普通专科)教育办学单位。建院27年来,学院始终是山东省办学规模最大的法学类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8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万元。图书馆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藏书107万册(含电子版图书36万册)。其中,法学类藏书20余万册,居全省高校之首。文体馆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学院现有9栋学生宿舍楼,建筑总面积4.5万平方米,每个宿舍内均装有程控电话,部分宿舍内设卫生间、计算机网络端口;3个学生食堂,建筑总面积1.1万平方米,设施先进、卫生,可为在校生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 学院现有教师485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者占41%,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49.4%。教师中有108人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有数十人分别担任国际仲裁机构和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员、全国性和省级学术团体的领导职务、省市立法和司法机关的专家咨询机构成员。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多年形成的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传统,为保证学院一流的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 山东政法学院的筹建,结束了我省没有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法学高等院校的历史,填补了山东高校结构布局的一个重要空白。我们将紧紧抓住筹建山东政法学院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二十多年来所形成的师资、图书资料等法学教育资源的优势,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努力把山东政法学院建设成为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在山东有一定影响的普通本科院校,为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治国方略在我省的实施,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院2006年成人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根据“立足政法、面向社会”的办学方针,大专班和本科班面向全省招生,不受行业限制。 报考专科各专业的要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中专、职专)或同等学力。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报考我院专科起点本科各专业。 二、招生专业与学制 1、专科起点本科招生专业、计划和学制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学制 招生计划 学习形式 招生范围及对象 法学 专升本 法学类 2 320 脱产 社会 法学 专升本 法学类 3 680 业余 社会 2、高中起点专科招生专业、计划和学制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学制 招生计划 学习形式 招生范围及对象 法律 专科 文史类 2 100 脱产 社会 法律 专科 文史类 3 300 业余 社会 三、报考办法 报考者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于2006年8月24-31日到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10月15-16日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专科文、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本科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 四、学费 按照国家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标准收取。 五、报到、注册 凡经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被我院录取的新生,一定要按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过期将取消学籍。 2006级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专科起点本科的新生检验其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凡无国民教育系列院校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新生,一律不予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有关招生的未尽事宜,请询问当地招生办公室,也可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咨询电话:0531-88599888、88599859 校园网址:www.sdplmci.edu.cn 招生办E-MAIL:zsb@sdplmci.edu.cn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