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名参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问:应征青年的文化和年龄有何规定? 答:城镇青年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村青年为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200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5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16岁(含)以下的青年不能报名应征。 问:一般应征青年参军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有4个程序:1、10月下旬,应征青年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和4张1寸免冠登记照片到所在乡(镇、街)武装部报名;2、11月上旬,参加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征兵办)组织的体检、政审;3、12月上旬,由区征兵办组织定兵并批准入伍;4、由区征兵办送到指定地点并移交给接兵部队。 问:在校大学生的征集范围? 答: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年开始全面放开从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征集范围原则上限于自愿应征的入学前户口在湖北省的国家统招计划本、专科男性学生,原则上不征集毕业班学生入伍。由于大学生入伍涉及入伍前和入伍后的学业安排、学费减免、复学及优抚安置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征集工作须由各区征兵办管辖区高校同意并报湖北省征兵办公室批准后,才能在高校展开。 问:在校大学生报名参军的程序? 答:属于征集范围的大学生持学生证在本校报名,由学校所在地的区征兵办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学校所在地的区征兵办择优定兵,并办理入伍手续。 问:在校大学生入伍有何优待政策? 答:对征集范围内的在校大学生,国家和湖北省对其入伍前和入伍后的学业安排、学费减免、复学及优抚安置等规定了一系列的优待政策,详情请咨询学校有关部门或学校所在区征兵办。 问:义务兵优待标准有何规定? 答: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1条规定:其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问:城镇退伍义务兵如何安置? 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原是城镇户口的义务兵,入伍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市、区统一安排工作(包括计划安置和自谋职业),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为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务院于今年7月专门下发了23号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策要强化政府调控职能,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挖掘安置潜力和就业岗位资源,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上岗就业。 问:征兵过程中发现不廉洁行为怎么办? 答:征兵工作属于政府行为,应征青年体检、政审等一切费用均由政府承担;参军手续由各区征兵办负责办理,不需要任何费用。如果发现征兵工作中有收取费用或者征兵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或者其他人员有收取钱物的现象,每位公民都有权利和责任予以检举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