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红头文件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第一条 公司文件,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 公司文件,实行统一管理。文件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1. 各部门及各有关人员,对文件中涉及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可随便向他人泄露。 2. 文件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保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详见《保密管理制度》。 第三条 文件机密等级,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四条 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五条 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销毁。 第六条 草拟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内容要符合公司制度。 2. 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 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紧密,用语规范。 4. 人、地、名称、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 各负责人阅、批文件应仔细认真,阅完后须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八条 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九条 收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行政人事部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归档。 第十条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一条 公司发文,一定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编号 1. 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2. 公司总经办文,用总经办字(××年)××号; 3. 财务部发文,用财字(××年)××号; 4. 工程部发文,用工字(××年)××号; 5. 技术部发文,用技字(××年)××号; 6. 营运部发文,用营字(××年)××号; 7. 人事行政部发文,用人行字(××年)××号; 第十二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免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