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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国家的与中国关系

阿拉伯国家的与中国关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早在西汉时期,中国使节就曾到达阿拉伯国家。历史上,中阿通过“丝绸之路”的间接和直接贸易活跃,人员交往频繁。阿拉伯历法、数学、医药学等都对中国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的造纸术、指南针和火药等发明经阿拉伯人传入欧洲。伊斯兰教于7世纪中叶传入中国。

1956年,埃及、叙利亚、也门等阿拉伯国家陆续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他们成为最早与中国建交的阿拉伯国家。1990年7月,我国与沙特建交,至此我国与所有阿拉伯国家均建立了外交关系。

双方政治交往密切,高层往来增多。我国与埃及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阿尔及利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沙特建立了战略性友好合作关系。2004年“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建立,双方同意建立平等、全面合作的新型伙伴关系。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上,部分阿拉伯国家(阿尔及利亚)向联合国提交了决议草案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号使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这些决议捍卫了中国主权和尊严,使得中国得以让联合国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这是阿拉伯国家与中国友好关系的明证。

1988年11月20日,刚刚建国的巴勒斯坦就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

2005年3月,以埃及为首的阿拉伯国家宣布,支持中国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埃及外交部部长助理萨米哈·苏克尔说,作为第一个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阿拉伯和非洲国家,埃及及其他阿拉伯国家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原则立场。

阿拉伯国家在台湾问题上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在涉及人权、西藏、北京奥运会等问题上给予中国重大支持。阿拉伯国家联盟首脑会议及外长理事会连续通过加强对华关系的决议。中国始终坚定不移地支持巴勒斯坦和阿拉伯人民恢复合法民族权益的正义事业,在地区热点问题上采取公正、平衡立场,受到阿拉伯国家欢迎。中阿在一些重大国际与地区问题上保持着良好的协调与配合,我国与阿拉伯国家在安理会改革、气候变化、反恐、多哈回合谈判等问题上立场相近。

从2003年至2013年10年间,中国对阿拉伯国家的进出口商品总额从255亿美元增至2389亿美元,年均增幅达25%;中国从阿拉伯国家进口原油从4058万吨增至1.33亿吨,年均增幅12.6%;中国企业在阿拉伯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从26亿美元增至291亿美元,年均增长达27%;中国企业对阿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从1725万美元增至20.4亿美元。

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从阿拉伯国家进口原油达1.33亿吨,占中国总进口量的47.2%。为加强双边能源合作,双方分别在三亚、喀土穆和银川召开了三次中阿能源大会,会议成为双方围绕能源开发和安全、新能源利用等问题开展集体对话、协调和合作的新平台。

2016年1月13日中国政府 发布《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这是中国政府制订的首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

阿拉伯国家的与中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