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普选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普选general election 凡 达 到 选举 年 龄 的 公 民,除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者 外,普 遍 享 有 选 举 权。资 产 阶 级 虽 然 最 早 提 出 “ 普 遍 选 举 ” 的 口 号 , 用 来 动 员 人 民 群 众 参 加 反 封 建 专 制 的 斗 争 , 但 是 在 他 们 夺 取 政 权 后 , 却 严 格 限 制 选 举 权 , 规 定 了 诸 如 居 住 期 限 、 财 产 资 格 、 教 育 程 度 、 性 别 、 种 族 等 选 举 资 格 的 限 制 。 直 到 2 0 世 纪 初 才 成 为 一 些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的 选 举 原 则 , 但 这 一 原 则 在 实 践 中 仍 未 能 得 到 很 好 贯 彻 。 中 国 选 举 法 规 定 , 凡 年 满 1 8 周 岁 的 公 民 , 不 分 民 族 、 种 族 、 性 别 、 职 业 、 家 庭 出 身 、 宗 教 信 仰 、 教 育 程 度 、 财 产 状 况、 居 住 期 限 都 有 选 举 权 , 依 照 法 律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的人除外。普选权是选举权的延伸,就是对一个成年人来说,无论他的性别、年龄、种族、信仰、社会状况,都有参政选举的权利。 19世纪中期,英国有以男性普选权为主要诉求的宪章运动,提倡无论男性的种族、阶级都有参政选举的权利。19世纪的民主运动自由主义者和社会民主主义者,尤其在北欧,使用了口号“均等共有选举权”。普选权运动包括社会、经济和政治运动,目标在于把选举权扩展到所有种族。但对于女性的女性普选权或投票权、选举权等等则要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才被重视。而最早的普选权运动发生在19世纪早期,聚焦于减除选举所要求的财产条件。许多社会原先都对投票权有种族要求。比如,非白种人不能在种族隔 制度的南非投票,这种情况在1994年多党选举后才结束。在民权运动之前,美国南方黑人只是在理论上有投票权,但有很多手段使他们无法实现普选权。3K党在美国内战之后成立,很大程度是要求胁迫阻止黑人投票。有一些普选系统其实还是排除一些人的选举权。比如,拒绝承认犯人投票权和精神上有疾病的人。几乎所有司法系统都拒绝非公民居住者和未成年公民的投票权。 世界各地普选权 某些国家或州认为是第一个普选权地方。美国、纽西兰、澳洲南澳大利亚州、芬兰、法国和挪威。某些国家或州不同时期授予和取消公民普选权。 按年代先后列表∶ (美国)纽泽西州 -- 1776年-1807年期间,第一个包括女性和黑人普选权。除有财产要求外,并剥夺已婚女性普选权。新泽西直到1789年是独立国家。 新西兰 -- 1893年,第一个所有公民普选权的国家, 虽然有某些不平等要求和毛利人坚持投票。 澳洲南澳大利亚州 -- 1894年,首先允许女性作为候选人,但仍然没授予澳洲原住民普选权。这个选举系统没有适用於所有澳洲的州。 澳洲西澳大利亚州 -- 1899年,第二个澳洲的州授予所有公民普遍普选权,1902年新南威尔士州,1903年塔斯马尼亚州,1905年昆士兰省和1908年维多利亚省也先后跟随 。 澳洲 -- 1901年,第一次所有公民在澳洲联邦级别选举中投票; 1967年,所有澳洲原住民获得普选权。 芬兰自治大公国 -- 1906年,首先允许女性作为候选人。1917年芬兰正式独立,授予所有公民普选权。 挪威 -- 1913年开始推行普选权。 加拿大 -- 1918年,魁北克省制定女性的参政普选权;1960年,所有印地安人正式获普选权。 爱沙尼亚 -- 1918年开始推行普选权。 爱尔兰 -- 1918年开始推行普选权。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同盟国战败以后∶ 奥地利 -- 1918年 捷克斯洛伐克 -- 1918年 德国 -- 1918年(1935年-1945年期间在纽伦堡法律的命令取消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占领的国家也同样被取消。) 匈牙利 -- 1918年 波兰 -- 1919年 卢森堡 -- 1919年 荷兰 -- 1919年 美国 -- 1920年;但直到1965年,美国南部非裔美国人才有普选权。 瑞典 -- 1909年,授予男性普遍参政普选权;1921年,授予所有公民普遍普选权。 立陶宛 -- 1922年 罗马尼亚 -- 1923年 英国 -- 1928年 (英国)北爱尔兰 -- 1968年 斯里兰卡 -- 1931年;1949年斯里兰卡剥夺泰米尔人普选权。 西班牙 -- 1931年,23岁以上男性有普选权,1933年23岁或以上所有公民有普选权。但在佛朗哥时代1939年-1975年期间被取消。 土耳其 -- 1934年 意大利 -- 1945年 日本 -- 1945年;1926年普遍男性有普选权。 法国 -- 1948年;1792年和1848年制定了普遍男性普选权;1852年-1870年期间在公民投票使用。 以色列 -- 1948年独立,普遍所有公民有普选权。 比利时 -- 1948年 印度 -- 1950年 阿根廷 -- 1951年 希腊 -- 1952年;1864年,普遍男性有普选权;1930年,女性被允许在地方选举投票。 马来西亚 -- 1955年 哥伦比亚 -- 1956年 瑞士 -- 1971年,联邦级别选举,女性有普选权;但直到1990年,女性仍然没有州级别选举的普选权。 葡萄牙 -- 1976年 列支敦斯登 -- 1984年 南非 -- 1930年,白人女性有普选权。 科威特 -- 2005年以上回答你满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