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分公司营业执照的办理方法如下:1、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2、核名通过后,正式提起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准备注册资料;3、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4、保存好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百一十条【假冒公司名义的法律责任】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分公司注册办理的条件是什么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