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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什么时候?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什么时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实际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就开始实行这条总路线了。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同时,已经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开始实行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改造。

如在结束土地改革的地区,实行农业生产互相合作,并逐步把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引上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等等。这标志着已经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

这条总路线的全面实行,开始于1953年。原定15年左右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只花了4年多时间,就基本完成了。

在社会主义改造后期,虽然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造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偏差。但总的看来,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引下,占世界人口1/4的中国人民,基本上结束了人剥削人的历史,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历史变革。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什么时候?

扩展资料:

历史背景

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952年下半年由毛泽东提出,1954年为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批准,并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原来估计十五年左右时间完成,但在实际执行中,于1956年完成了三大改造,接着又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中国共产党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时期的总任务。它的要点是:过渡时期总路线于1952年提出,1953年公布。它的基本思想早在1949年 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中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渡时期总路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