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育硕士专业有幼儿教育方向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有的啊你可以联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现有69个学科专业有权授予博士学位,127个学科专业有权授予硕士学位,还可以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生物学、物理学、心理学、系统科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化学、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在博士点学科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民俗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史、比较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文艺学、中国古代史、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论物理、自然地理学、细胞生物学、生态学、系统理论、环境科学16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数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物理学、生物学、地理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理论经济学、化学、哲学、艺术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16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现有博士生指导教师361人,硕士生指导教师798人。研究生导师力量非常雄厚,其中有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3人。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建院以来,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2003年在校研究生总数达7159人,其中博士生1659人,硕士生4426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718人,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356人。北师大研究生院非常重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毕业研究生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地 址: 北京市新外大街19号 电 话: (010)58808156 邮政编码: 100875 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a.通过国家大学英语(俄语、日语)四级考试;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含)文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时间为2004年10月8日-10月31日,每天早8:00-晚23:00;届时,请考生登陆教育部指定网站http://www.chinayz.com.cn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等。现场报名(摄像)的时间为2004年11月10-14日, 考生须持个人有效证件亲自到网报时所选择报名点现场摄像。报考我校的北京地区考生及报考艺术与传媒学院美术学专业美术创作与研究(中国画山水)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在北京师范大学报名点现场摄像并参加考试。200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费支付方式和报名工作其他变动信息,见关于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试行网上报名的通知及报考须知。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0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从2005年起外国语听力测试从初试调整到复试进行),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等,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采用面试加专业知识笔试的形式(具体由各系所确定)。 6.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研究生;2、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 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后须与我校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为推免生(约占10%)与统考生的总人数。2005年各专业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考生报名、考试情况作适当调整。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师范大学主楼二层A区21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咨询电话:58808156 传真:58800519 E-mail:yzhb@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62206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