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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行政区划

涟源市行政区划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截至2017年末,涟源市辖1个街道、16个镇、2个乡:蓝田街道、六亩塘镇、石马山镇、安平镇、湄江镇、伏口镇、桥头河镇、七星街镇、杨市镇、枫坪镇、斗笠山镇、白马镇、茅塘镇、荷塘镇、金石镇、龙塘镇、渡头塘镇、三甲乡、古塘乡。市政府驻蓝田街道。

2018年末,全市年末户籍总人数达到11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万人,乡村人口92.6万人。年末常住人口98.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89%。人口出生率为9.3‰,死亡率为4.7‰,自然增长率为4.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26人。

涟源市行政区划

扩展资料

近代历史沿革

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后,全省设10个专区。今涟源境内原湘乡、安化县部分属益阳专区,邵阳、新化县部分属邵阳专区。

1951年8月,分安化、湘乡、邵阳3县部分地域新置蓝田县,属益阳专区。

1952年8月,因湖南蓝田县与陕西蓝田县重名,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湖南蓝田县为涟源县,因其地处涟水上源而得名。

1952年11月,益阳专区撤销,涟源县改属邵阳专区。

1958年8月,新化县部分区域划归涟源县。

1960年2月,分涟源县地设立娄底市。是年10月,娄底市撤销,并入涟源县。

1977年9月,设立涟源地区,涟源县划归涟源地区。

1980年9月,分涟源县地,恢复设立娄底市。

1982年12月,涟源地区改名娄底地区,涟源县属娄底地区管辖。

1987年6月10日,国务院比准撤销涟源县,设立涟源市,行政区划不变。

1999年1月20日,撤销娄底地区,设立娄底市,涟源市由湖南省直辖,娄底市代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涟源市

参考资料来源:涟源市人民政府-区划人口

参考资料来源:涟源市人民政府-涟源市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