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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的规定

退票的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退票的规定

法律分析:退票的规定:

1、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2、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

3、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第二十四条  因列车满员或意外事件列车停止运行,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车站应积极为旅客办理签证及通票有效期延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