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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旗的旗帜升降规则

联合国旗的旗帜升降规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对于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逝世的情况,联合国总部、联合国在日内瓦的办事机构以及联合国驻该会员国的办事机构将以联合国旗降下半旗的仪式致哀。

2.在这种情况下,在总部和日内瓦,联合国旗下半旗的仪式应该在得知逝世消息的当天马上进行;但如果那天旗帜已经升起,则通常不会再降下,而应将下半旗仪式推迟到得知逝世消息的次日进行。

3.如果由于天气状况或其他原因导致上述程序(b款)无法进行,联合国旗应在举行葬礼的当天下半旗。在特殊情况下,在逝世和举行葬礼的两天,联合国旗都下半旗。

4.在一个会员国的国家象征人物或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逝世的情况下,除了a款所涉及的外,其他联合国机构,可在与该国外交部的礼仪机构和(或)当地的该国外交公使团负责人接洽后,根据实地的不同情况行使自由决断权。

5.在联合国秘书长授权下,联合国专门机构的负责人可以在希望遵从该机构所在国的官方悼念而下指令该部门降半旗。他也能授权在专门机构进行官方悼念的任何时候对联合国旗实行下半旗。

6.联合国旗也可以根据联合国秘书长的特别建议,为与联合国有重大联系的世界级领导人的逝世下半旗。

7.联合国秘书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决定在任何地方的联合国旗在联合国的官方悼念期内下半旗。

8.联合国旗在实行下半旗仪式时,应先将旗升至旗杆顶间歇,然后再降至半旗位置。而在当天降旗的之前,也要先将旗升至杆顶再降旗。

9.联合国旗下半旗时,会员国国旗一律不升。

10.只有在联合国秘书长命令之下,方可对葬礼队列中升有联合国旗的旗杆装饰褶皱彩带。

11.当用联合国旗覆盖棺木的时候,旗帜不允许低于墓穴或接触地面。 1. 任何一家属于联合国所有的公司,或者与联合国合作建设援建项目,或合资控股的企业方可悬挂联合国旗。

2.联合国在各国或各地区的相关分支机构,代表,领事馆可悬挂联合国旗。

3.代表联合国参与维持和平行动的相关国家军队,必须在车辆,驻地工事上悬挂联合国旗。

4.代表联合国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在执行人道主义援助任务中,必须悬挂联合国旗。

5.虽然联合国旗帜可供自由使用,以表示支持联合国及其工作,但是在1964年后,经大会决定,为了防止妄用联合国公章和徽记,未经秘书长许可,不得使用。

联合国旗的旗帜升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