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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 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年龄  等级20周岁以下20-30周岁30-40周岁40-50周岁50-55周岁55-60周岁  五级36个月30个月24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  六级30个月25个月20个月15个月10个月5个月  七级24个月20个月16个月12个月8个月4个月  八级18个月15个月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  九级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4个月2个月  十级6个月5个月4个月3个月2个月1个月  注: 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三) 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其他可以参考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http://china.findlaw.cn/laodongfa/gspcfz/1055678.html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