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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免征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如何免征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个人所得税只有以下条件可以免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如何免征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

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