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对酒》的翻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原文【作者】秋瑾【作者介绍】秋瑾(1875~1907),近代女革命家,诗人。【内容】对酒 【秋瑾】不惜千金买宝刀①,貂裘换酒也堪豪② 。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③。【注释】①吴芝瑛《记秋女侠遗事》提到,秋瑾在日本留学时曾购一宝刀,诗当写于此时。这首诗表现了秋瑾轻视金钱的豪侠性格和杀身成仁的革命精神。②貂裘换酒:以貂皮制成的衣裘换酒喝。多用来形容名士或富贵者的风流放诞和豪爽。秋瑾以一女子,而作如此语,其豪侠形象跃然纸上。③“一腔”二句:要多珍惜自己的满腔热血,将来献出它的时,一定可以化成碧绿的波涛(意即掀起革命的风暴)。勤,常常,多。碧涛,用《庄子·外物》典:“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苌弘是周朝的大夫,忠于祖国,遭奸臣陷害,自杀于蜀,当时的人把他的血用石匣藏起来,三年后化为碧玉。后世多以碧血指烈士流的鲜血不惜千金买宝刀不吝惜花很多钱买一把好刀,貂皮大衣换酒喝也算是豪迈了。要爱惜自己的生命啊,为了伟大的理想,值得抛洒鲜血,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业。编辑本段简析这首“鉴湖女侠”秋瑾的七绝《对酒》,是很多中学生都会背的,全诗是:“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不知道的,会以为这是男性写的。其实中国的男性写的东西,多数是女性化的。一千年前的花蕊夫人早就痛骂过:“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那得知?二十万人齐解甲,宁无一个是男儿!”(《口占答宋太祖》)九百年后,秋瑾又接着骂道:“肮脏尘寰,问几个男儿英哲?算只有蛾眉队里,时闻杰出。”(《满江红》)秋瑾生活的时代,人们已经痛感到整个中国的极度女性化,因此涌现出一批豪侠刚烈之士,以夸张的男性化生活姿态向传统社会挑战。秋瑾身为女性,但她时时反抗命运加给自己的性别身份。她恨苍天“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她宣称:“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满江红》)她说:“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鹧鸪天》)编辑本段作者介绍秋瑾(1875-1907),字璿卿,号竞雄,别署鉴湖女侠,浙江山阴人。她自幼习文练武,忧国忧民。婚后随官僚丈夫“混在北京”,终于不堪忍受“一地鸡毛”,遂抛家弃夫,对丈夫说“离婚了就别再来找我”,只身前往日本,革命的干活。在日本,秋瑾身穿各种“奇装异服”,穿梭于男性世界,如入无人之境。她有时真的穿着“貂裘”,但绝不像今天的“貂裘小蜜”一族们那样,手里抱个癞皮狗。她的手里是真的拿着“宝刀”的,那宝刀今天存放在绍兴的纪念馆里。后来大概貂裘真的换酒了,她就穿男式和服,穿学生制服,有时穿上马裤马靴,有时又打扮得像个浪人。她的穿衣风格不是为了哗众取宠,而是与她的整个革命活动联为一体的。她发起过“共爱会”、“十人会”,加入过“光复会”、“同盟会”,而且还是“洪门天地会”横滨分舵的“白纸扇”,即大军师。她的英武风采令当时在日本的鲁迅等人都自惭形秽,百年后今天的亿万小男人如果不骂秋瑾是“疯子”,是“变态”的话,真是连上吊都解不开裤腰带的。秋瑾回国后的革命壮举和慷慨就义,是大多数好人坏人都知道的。这里只说秋瑾的爱穿男装,是代表了当时中国最觉醒的女性的时装潮流的。男装象征着反抗传统的女性地位,象征着独立、开明、改良、解放。秋瑾说,“算弓鞋三寸太无为,宜改革”,(《满江红》)她要“唤起大千姊妹,一听五更钟!”(《望海潮》)当时女性觉醒的标志,就是争取拥有与男性一样的权利,所以穿着男装,不仅意味着文化修养的先锋、超前,而且显示出一种一往无前的"性感"。这种亘古未有的崭新性感,一方面使男性觉得格外鲜活、刺激,另一方面又使男性受到明显的逼迫、压抑,用鲁迅的话说,是直要榨出他们“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一件小事》)在晚清民初,中国的知识青年最崇拜的两个外国人是意大利的马志尼和俄罗斯的苏菲亚。有一首诗说:“嫁夫当嫁马志尼,娶妻当娶苏菲亚。”苏菲亚是俄国民意党的创始人之一,她在1881年指挥炸死了沙皇亚历山大二世。晚清的《民报》第二期刊载了《虚无党女杰苏菲亚肖像》,从此,身穿便捷男装就成为最激进最优秀女子的一大爱好。“女扮男装的女子肯定不是等闲之辈”,已经成为当代人们的普遍意识。金庸小说中许多最杰出的女侠,都是喜欢男装或是以男装出场的,例如黄蓉、赵敏、阿朱、霍青桐、温青青等。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服饰是纲常伦理制度的外化,“变服易制”是关系生死存亡的大事。女性有意识有规模地开始穿男人的衣服,只有在传统社会走向崩溃之际才可能成为事实。秋瑾的“貂裘换酒”,换掉的是中国妇女几千年的奴隶身份,换来的是一个崭新的男女关系时代的发端。即使从最庸俗的实利角度出发,今天的男女也应该感谢秋瑾和她的同志们,因为中国女人从那时起,可以不穿裙子了。借用一句雪莱的名言说:“不穿裙子的时代来了,不穿裤子的时代还远吗?”不过放眼全中国,一百年前,秋瑾式的时装先锋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中国女子尽管向往着先锋,但自己仍旧穿着传统的遮风袄、扫地裙,再加上一双马蹄鞋。在时装领域有一个规律,最时髦的服装往往是由“坏”女人带头穿起来的。晚清最先穿着男装的,除了革命女性之外,就要数“每下愈况”的妓女了。在亚洲第一大都会的上海,妓女们得风气之先。上海最早的青楼妓馆大概在现今的虹桥机场一带,后来发展到唐家弄、梅家弄、鸳鸯厅等处。作为国际大城市的色情工作者,服务对象当然不限于炎黄子孙。西洋鬼子、东洋鬼子、黑鬼子、红鬼子,只要有硬通货,就可以“天涯若比邻”。外国鬼子还从自己家乡带来了一批“洋妓”,公开宣扬无耻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外事工作需要加上强有力的国际竞争,迫使上海的妓女们放弃林黛玉情调,改向欧罗巴风格看齐。许多妓女用花巾包头,穿着绣鞋花裤,盘发净脸,皮白肉嫩,天足飒爽,步履矫健,一时成为上海滩一景。广州由于开设了许多洋行,妓女的服饰也比较开放。大诗人袁枚的孙子袁翔甫,写过一首《咏粤妓》:“轻绡帕首玉生香,共识侬家是五羊。联袂拖鞋何处去,肤圆两足白于霜。”放弃三寸金莲,以天足为美,妓女也是先行者。由于不缠足,便可以穿男鞋男靴,进而全副男装。民国初年上海妓女中的"四大金刚"就是颇喜欢穿男装出风头的。有一张妓女合影中,好几个妓女头顶鸭舌帽,身穿高领皮袍,脚蹬黑漆皮鞋,腕戴金表,手提文明棍,一派奶油小生打扮。妓女们当然没有秋瑾那样的思想境界,但是客观上她们也在中国妇女传统服装的千里之堤上,掘出了一片蚁穴。蚁穴有了,洪水也来了,溃堤之日还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