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离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多少级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曾任英国测量师协会(香港)主席、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开发领导小组顾问、上海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顾问、深圳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顾问等。1985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988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1995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6年12月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1997年至2011年,连续担任三届行政会议召集人。2012年3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并被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同年7月就职。
扩展资料:
香港行政长官的相关情况: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每届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连任一次。如行政长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离职,继任人应在6个月内产生。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解释基本法方式说明补选的行政长官只是完成前任余下的任期。
2、2012年3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首轮投票结果揭晓,梁振英以689票胜出,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行政长官人人选。
3、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二届(部份)行政长官是董建华。2005年3月13日,他在未完成第2任期的情况下以健康理由辞职。董建华辞职后,按照《基本法》规定,由当时任政务司司长的曾荫权署理行政长官职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梁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