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哪些城市和深圳一同被设为经济特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80年,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中国经济特区有7个。分别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霍尔果斯、喀什。经济特区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移到国家级新区,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新的特区扩大改革等发展起来,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