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合同怎么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土地占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租用方)
乙方;-----(出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占用(租用)乙方土地约 平方,用于修砌祖坟,占用期限为20年。
2,甲方一次性(或每年)补偿乙方占地使用费人民币---元,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即时交付。(或每年元月一日交付)
3,在甲方占用期间,乙方不得在此范围内种植作物,并有义务阻止他人占用此土地。
4,如有国家占用或政策变化使乙方对此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此协议即行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特征: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依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的,政府作为合同中的出让人,与用地人即合同中的受让人地位平等,只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出让合同才能成立。
政府虽在合同中表达国家意志,但国家意志在合同中仅仅是土地所有人的意志,对他方并不具有强制性。没有受让人的同意,国家的单方意志不能成立合同,也不能对他人产生约束力。出让合同确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出让人和受让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签订的。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目的在于设定不动产物权。
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是为了在特定的土地上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政府签订出让合同是为了使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发生分离,由受让人在支付出让金的前提下,获得部分土地所有权权能,实现用益目的。所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仅是民事合同,还是民事合同中的物权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