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绩点(GPA)有什么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目前,平均绩点(GPA)主要在以下方面使用:一、毕业资格审核 修满基本学分,学分结构符合相应版本教学指导书相应专业的要求,课程平均绩点(GPA)≥1.0,可申请毕业; 二、学位资格审核 达到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学位课程平均绩点(GPA)≥1.5; 2、毕业论文(设计)绩点≥1.2; 3、其它未尽事宜参见《红河学院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规定(试行)》。 三、修读双学位条件 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GPA)≥2.5,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四、学习单项奖学金 若每学年所修课程的平均绩点达到某标准可获得学习单项奖学金,具体要求见学校相关规定。 五、学习预警 若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的平均绩点≤1.0,学校应对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 六、学生素质综合量化考核评估 各学年平均绩点用于学生素质综合量化考核评估。 注:以上一、二条只计算获得学分的课程,三、四、五、六条应计算学生修读过的全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