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江苏省宿迁市(宿豫中学)事件官方怎么除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近日发生在宿迁市宿豫区的一起中学生在家自缢身亡事件,目前已得到妥善处理,死者已于10月22日火化并安葬,10月25日死者亲属的后期安抚工作已妥善安排,达成了一致。目前,死者亲属情绪稳定,事态已平息。 经调查核实,2008年10月19日(星期日)21时57分,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顺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该辖区雨露小区301幢404室有人上吊自杀。死者程某,男,1995年6月出生,系宿豫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当日晚21时许,程的母亲回家,发现儿子吊在卧室内,并留有遗书,当即向120求救。120赶到现场后确认程某已经死亡。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安抚和调查。20日上午9时,派出法医及技术人员再次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和尸体检验,排除他杀,给出自缢身亡的鉴定,死者亲属对此表示无疑义。同时,派出所通知班主任张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约定校领导和死者亲属于20日中午12时半到派出所共同协商善后处理事宜。 20日11时40分左右,顺河派出所再次接到报警称:死者父母及其亲属突然将尸体运到学校大门口,在中午放学时堵住校门。为了维护正常秩序,顺河派出所迅速出动4名民警赶赴现场,配合学校劝导死者亲属。由于此时正值放学和下班高峰,造成现场近千名学生和群众围观,学生放不了学,交通严重受阻,严重扰乱学校和社会正常秩序。根据现场事态发展,警方分批增派4辆警车近40名民警和十几名保安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在规劝、引导他们将堵在校门口的尸体移离现场时,由于悲伤,个别死者亲属情绪比较激动,现场一度较为混乱,公安民警始终保持了冷静、克制。此间,顺河派出所一名领导会同学校负责同志与4名死者亲属代表在学校会议室就善后进行协商。至15时许,死者亲属与学校达成安葬协议并自行将尸体移走。围观群众开始散去,大部分民警撤离现场,留有少部分民警在现场继续维持秩序。15时30分左右,有少数别有用心人员趁乱将停放在现场附近的一辆车内无人的出警车掀至侧翻,造成极坏影响。 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学校做好死者亲属安抚工作并处理好善后事宜。同时,成立了以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事件处置工作小组,整个处置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有关新闻单位到现场进行了采访,作出过客观报道。教育部门立即向全区中小学校发出通知,要求各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和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严格学校管理,并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共同为社会培养身心健康的有用人才。同时,我们认为死者亲属应通过合法形式主张自己的诉求,反对采取这种停尸围堵校门的过激方式,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宿迁市宿豫区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