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非婚妈妈起诉卫健委争取生育保险,非婚妈妈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今后法律能否满足“未婚妈妈”的诉求,无论与婚姻制度相关的生育政策如何变化,除了冷冰冰的条例和规定之外,她们真正需要的是人情温度。 未婚妈妈在很多人眼里被认为是不幸的人们。 没有婚姻就没有结婚的保障,也就没有安全感。 感情破裂会导致女性的不幸。 那样的话,大部分伤害都是对女性造成的,也会对女性肚子里的孩子造成伤害。
因此,未婚妈妈实际上是不公平的,缺乏人性。 特别是遇到不负责任的男性,会伤害未婚母亲及其肚子里的孩子。 生育“束缚”婚姻看似突破了伦理界限,社会能给“未婚妈妈”更多包容力吗?《婚姻法》尽管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伤害或歧视”。 其实,“未婚子女”依然备受歧视。
很多“未婚妈妈”比起经济压力更害怕别人的“异样眼光”,认为女性成功的标准不仅限于婚姻和家庭。 “完全取消征收也带来问题。 难以控制婚外生育、精子代孕等现象,对间接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市民不公平。 ”未婚妈妈实际上是不公平的,缺乏人性,因为大部分伤害都是女人造成的,也会危害到女人肚子里的孩子。
特别是遇到不负责任的男性,会伤害未婚母亲及其肚子里的孩子。 未婚妈妈的困境确实存在,“社会抚养费”不仅仅是经济惩罚,社会意识和法律制度对“非婚生育”本能地不认同。 但是,“未婚妈妈”本身往往也是受害者,希望自己的孩子得到平等对待。
以上的回答,是我个人的想法,有不同想法的小伙伴可以在想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