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每年的12月4日。
国家宪法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六十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宪法宣传教育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
扩展资料:
设立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