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巴洛克风格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巴洛克”是1600年至1750年间在欧洲盛行的一种艺术风格。它产生在反宗教改革时期的意大利,发展于欧洲信奉天主教的大部分地区,以后随着天主教的传播,其影响远及拉美和亚洲国家。巴洛克作为一种在时间、空间上影响都颇为深远的艺术风格,其兴起与当时的宗教有着紧密的联系。
不仅在绘画方面,巴洛克艺术代表整个艺术领域,包括音乐、建筑、装饰艺术等,内涵也极为复杂。但最基本的特点是打破文艺复兴时期的严肃、含蓄和均衡,崇尚豪华和气派,注重强烈情感的表现,气氛热烈紧张,具有刺人耳目、动人心魄的艺术效果。
扩展资料:
巴洛克此字源于西班牙语及葡萄牙语的“变形的珍珠”(—barroco)。作为形容词,此字有“俗丽凌乱”之意。欧洲人最初用这个词指“缺乏古典主义均衡特性的作品”,它原是18世纪崇尚古典艺术的人们,对17世纪不同于文艺复兴风格的一个带贬义的称呼,现今这个词已失去了原有的贬义,仅指17世纪风行于欧洲的一种艺术风格。
虽然“巴洛克”直指缺乏古典均衡性的艺术作品,但其实巴洛克艺术家,与文艺复兴的前辈相同,都很重视设计和效果的整体统一性,巴洛克风格以强调“运动”与“转变”为特点,尤其是身体和情绪方面的,同时,巴洛克也是对矫饰主义的一种反动。
在欧洲文化史中,“巴洛克”惯指的时间是17世纪以及18世纪上半叶(约1600年 -1750年),但年份并不代表绝对的艺术风格,特别是建筑与音乐。这一时期,上接文艺复兴(1452年 -1600年),下接古典时期、浪漫时期。
欧洲文化“除旧布新”,在各方面都有重大的改变与成就。资产阶级兴起,君主政治渐独立于宗教之外(但民主思想萌芽)。科学在伽利略、牛顿等人的开创下展开。艺术上趋势是“世俗化”,精力充沛,勇于创新,甚至好大喜功。文艺上的名家如莎士比亚、塞万提斯;绘画上有鲁本斯,林布兰特等,影响都极深远。也在这时期,欧洲向外扩张殖民,渐渐占据了世界文明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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