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预计净残值)/2
注意:计提折旧第N年的每月月折旧额=第N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第N年每月的折旧额都一样)
例如:固定资产A,2017年6月份购入,价值为X,预计使用年限5年,2017年7月开始计提折旧,在2017年7月-2018年6月这段时间因折旧未计提满一年,年初年初折后余值就为X。
在2018年7月-2019年6月这段时间因折旧已经计提满一年,第二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X-X2/5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注意事项:
1、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要注意在最后两年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2、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既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当下述条件成立时,应该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一种计算方法,它的基本规则是:以固定资产使用年数倒数的2倍作为它的年折旧率,以每年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作为每年折旧的计算基数。
但由于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初期和中期时不考虑净残值对折旧的影响,为了防止净残值被提前一起折旧,因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后两年中,折旧计算方法改为平均年限法,即在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净残值后的金额除以2作为最后两年的应计提的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