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行李托运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的旅客,每人只能随声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 20×40×55 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和体积限制的随声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 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 厘 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成都航空的同意才能托运。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 的头等舱旅客为 40 公斤,公务舱旅客为 30 公斤,经济舱旅客为 20 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法律依据:成都网《成都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条件》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的旅客,每人只能随声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 20×40×55 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和体积限制的随声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 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 厘 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成都航空的同意才能托运。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 的头等舱旅客为 40 公斤,公务舱旅客为 30 公斤,经济舱旅客为 20 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