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贩卖毒品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不同,贩卖以下种类毒品,达到以下数量的,可以判处死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6、吗啡一百克以上;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另外,下列有关于毒品的犯罪情形之一的,也会被判处死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2、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3、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4、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