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怎么进的监狱?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5年5月17日,北京东城法院一审宣判:高晓松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2011年5月9日晚,驾驶一辆英菲尼迪suv的高晓松酒后驾驶,在北京东直门外大街一路口制造了连环追尾事故,导致四车被撞。后经检查,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43.04毫克,是醉驾标准的3倍多。11日,高晓松被警方刑事拘留。13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因当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并首次对“醉驾入罪”。 高晓松也因此成为“酒驾入刑”后第一个被刑事拘留的名人。
当年5月17日,北京东城法院一审宣判: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人民币。北京交管部门民警也到法院向高晓松宣读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同时,按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当事人,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另外,因高晓松被查时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故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酒驾的新规定:
1、醉驾入刑标准:
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
2、酒驾入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道交法
为了和《刑法修正案(八)》相衔接,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对情节更为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危险行为,除处罚金外,还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