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成员有几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统战成员是指党外知识分子,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员工,信教员工,香港、澳门同胞及其亲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
党外知识分子是指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生产、科研、教育、文化传播、技术应用、企业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脑力劳动者。本表统计范围是指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教育),从事生产、科研、教育、文化传播、技术应用、企业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脑力劳动者。
民主党派成员是指具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成员身份的人员。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指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包含中共党员。
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式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连续居留6个月以上的人员;包含中共党员。
少数民族指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包含中共党员。
归侨、华侨、侨眷: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包含中共党员。
台胞包括现居住台湾省的各族同胞(1949年前后迁台的大陆各省籍军政人员也包括在内)和台湾省籍同胞。由台湾省到国外定居、留学以及台湾当局派往国外人员,均属台胞范畴。居住在大陆的台胞指:一是具有台湾省籍的同胞;二是近几年从台湾回到大陆定居的大陆籍同胞,亦按台胞对待。包含中共党员.台属指1945年以后,从大陆到台湾(含由大陆经外国转到台湾)的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含直系和旁系亲属),包含中共党员。直系亲属指祖父母、父母、夫妻、子女、孙子、孙女和养父母、养子女等;旁系亲属指兄弟、姐妹、伯父母、叔父母、岳父母、堂姑表兄弟姐妹、舅、侄、女婿等。
党外知识分子、党外干部、民主党派成员、少数民族和归国留学人员只统计在职人员;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包括退休人员;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原工商业者、起义投诚人员包括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