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法人是什么意思呢?法律主体和法人有什么不同的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由公司承担。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不是人而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并能独立地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如机关、事业单位、社团、企业等。 公司的股东和非股东都可以是法人代表(但一般都是有股东担任的)。 法人代表由选举、任命或者聘任而产生。 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必须由自然人充当。也就是说公司的法人代表只能是个人,不能是一个组织或团体。2.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此处所说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法人等“人合组织”类推为法律主体。至于法律主体是否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就应当承担义务或者责任,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普遍的认识是,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但也有学者认为,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或者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人,也应当是法律上的主体。从人生存于法律之中而言,的确找不到一个仅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人;但是,从特定的权利角度而言,享有权利是否就一定伴随着某种特定的义务和责任,这倒也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