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实践证明,推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动能,是国有企业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有效措施。
推动深度融合对国企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动深度融合是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只有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才能从根本上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把关定向作用。
推动深度融合是完善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发挥作用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责定位和工作方式都发生新的变化,面临新的挑战。
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保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迫切需要完善和创新党建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相协调的体制机制,最终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
扩展资料
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独资、全资和控股企业章程,根据企业不同情况。
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都写入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