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丢失了,补办应该走怎样的流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首先和人才机构(县处级以上人才或者具有人事权的县处级单位也可以)沟通,建立一份职工档案,然后再行补办档案材料。先建立一份职工档案很重要,否则接下来的档案没有地方接收也是不行的。
补建职工人事档案,要带着所有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要求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且能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进行补建。
如果单位不存在,而补建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单位出具证明,这时劳动部门将放宽到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负责就可以补建人事档案。
丢失档案的职工从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依据获取的《补建档案材料卷宗》要求,依次提供:无档案原因及证明材料、火灾烧毁或被盗的情况证明、调配手续或招工名册等材料、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职工在职期间工作履历、职工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证明、职工参保情况证明材料等。
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会根据上述材料填写完补建档案材料综合认定表并加盖公章后,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正式补建完成。
扩展资料:
根据身份的不同,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不同地方。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国有企业,其档案一般由所在所在单位管理,但这些单位的聘用人员其档案又在人才市场。有的同一机构的不同人员,其档案的管理也可能分属不同的地方。
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劳动者在离职之后往往对自己的档案不管不顾,成为“弃档族”。殊不知,人事档案并非可以随便丢弃的“身外之物”,一旦丢失,不仅会给养老保险办理、社保福利、工龄计算等带来诸多不便,还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档案信息从事违法活动提供机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高校毕业生需谨慎对待人事档案:弃档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