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本的企业家政府理论中 政府的职能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奥斯本的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十项基本原则:
1. 政府应集中精力“掌好舵”而非“划好桨”,以便居高临下,用政策吸引竞争者,保持很大的灵活性来应对变化着的环境,出色的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政府”这个词的词根来自希腊文,意思是“操舵”。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是划桨,直接提供服务就是划桨,而政府并不擅长于划桨
2. 政府的行政专家们不必事必躬亲,而要善于授权,鼓励公众参与管理。即社区拥有的政府,通过参与式民主的方式,授权于公民,让他们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3. 政府应通过各种形式引入竞争机制,增强成本意识,提供优质服务,改善行政管理。
4. 政府应摆脱繁文缛节的束缚,只做指导,做必要的规章和预算,而不需事无巨细。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放手让其成员以他们所能找到的最有效的方法实现该组织的使命,从而更有效率、革命精神、灵活性。
5. 政府应讲究效果,对各个部门业绩的衡量重在成果而不是投入项目的多少。即政府应设法用三种方法来有效地进行业绩测量:按业绩付酬、按业绩进行管理、按效果做预算。
6. 政府是受顾客驱使的,其宗旨是满足顾客的需求,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故政府应像企业一样具备“顾客意识”,建立“顾客驱使”的制度。
7. 政府应具有一种投资观点,应把利润动机引进为公共服务的活动中,变管理者为企业家。即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力量来进行变革。
8. 政府应着眼于预防为主,而不是通过事后服务来挽回损失,他们在做出决定时,应尽一切考虑到未来,以防患于未然。
9. 政府应善于下放权利,实行参与式管理,通过参与及合作,分散公共行政机构的权利,简化其内部结构上的等级。
10. 政府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采取市场取向的思维,应引进市场机制,改善公共服务,政府的管理政策应以市场为依托,组织市场,规范市场,通过市场的力量推进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