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年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专利年费: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发明专利的年费,分不合格或无费减备案两种和费减备案合格。
费减备案不合格或无费减备案收费标准:
第1—第3年,900元/年。
第3—第6年,1200元/年。
第7—第9年,2000元/年。
第10—第12年,4000元/年。
第13—第15年,6000元/年。
第16—第20年,8000元/年。
费减备案合格收费标准(85%减免):
第1—第3年,135元/年。
第3—第6年,180元/年。
第7—第9年,300元/年。
第10—第12年,600元/年。
第13—第15年,900元/年。
第16—第20年,1200元/年。
法律依据:
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专利年费清单如下:
1.发明专利
1-3 年 900
4-6 年 1200
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法律依据:
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专利年费清单如下:
1.发明专利
1-3 年 900
4-6 年 1200
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