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吸收合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吸收合并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A+B=A)。在这类合并中,存续公司仍然保持原有公司的名称,而且有权获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它们的债务,被吸收公司的法人地位不再存在。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于母子公司发展的需要,便于股权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母公司将实现在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同时注销原上市公司。如2008年10月,上海电气集团股*公司吸收合并上海输配电股*公司实现整体上市。在这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母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与吸收合并上*股份同时进行,母公司发行的A股全部用于换股合并上*股份,不另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吸收合并完成后,上*股份公司的股份(母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外)全部转换为母公司发行的A股,其终止上市,法人资格因合并注销,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