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房发票去哪里开,需要带什么材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个人房屋租赁业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所代开发票,缴纳税款。
税务代开发票流程、资料要求:
一、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贵公司)对所房屋租赁的面积、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租赁合同。
(2)房产证原件(出示)、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出示)、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税款缴纳。代开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一般税务机关实行“一窗式”服务,即,一个征税窗口完成缴税、代开发票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