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丢了,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护照丢了的解决办法具体有以下几点:
1、要求申请人亲自带齐资料去当地公安局、出入管理局办理;
2、需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
3、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本市居民需交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6、申请被盗、遗失补发,需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声明、确认书》,无需《出入境证件报失证明》。
普通护照有效期为10年,可以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申请办理延期2次,每次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