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仙的人物生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李承仙(1924年10月27日—2003年8月28日),女,江西临川人。擅长敦煌艺术研究、油画、中国画。1946年毕业于国立艺术专科学校西画系,任四川省艺术专科学校助教。1947年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82年任国家文物局研究员,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顾问。油画《献给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的人们》(与常书鸿合作)获得全国科普美展荣誉奖,中国画《姑娘追》参加国庆10周年美展。与常书鸿合作的作品:日本《枣寺玄中寺组画》(7幅)、日本法隆寺《来自丝绸之路的飞天》(组画16幅)、《敦煌舞乐飞天》四条屏等。临摹敦煌北魏至元朝各时代壁画300余平方米,多次参加国内外展出。出版有《敦煌北魏、西魏、五代壁画艺术》、《敦煌飞天》(合作)等。 祖 籍:江西 时代:当代 分 类:艺术家 头衔: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人物关系:夫:常书鸿 儿:常嘉煌 李承仙原籍江西省临川县,1924年出生于上海。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随父逃难,于1938年2月到达桂林。
1940年考入广西桂林省立艺术师资训练班,并学习美术。
1947年9月,李承仙赴敦煌,在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从此开始了将毕生精力投入到对敦煌艺术的保护和研究事业中。
1954年4月,李承仙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多年工作中,她摸索总结出一套有益于保证临摹品质量并能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称为“三查四评”。“文革”期间,李承仙遭到迫害,被开除党籍。1973年9月,调往甘肃省博物馆工作。1976年得到平反,恢复党籍。
1977年至1982年,她从甘肃省博物馆借调回敦煌文物研究所协助常书鸿所长工作。
1982年3月,调往北京国家文物局工作。
李承仙在致力于敦煌艺术研究的同时,始终坚持艺术创作。她除了与常书鸿先生合作巨幅油画《刘家峡水库》、《献给勇于攀登珠峰的同志们》、《激流颂》等作品外。还独立创作了国画《挤奶图》、《丝绸之路/飞天组画》、《天上人间共婵娟》、《敦煌舞乐》、《唐代飞天》等。李承仙同志在敦煌临摹北魏至元代的壁画共340余平方米,作品不仅在国内大城市展出,还曾赴捷克、印度、波兰、缅甸、日本、法国等国家参展。
1988年,李承仙同志退休后,继续保持着旺盛的工作热情,对敦煌事业孜孜以求,与常书鸿先生共同致力于敦煌艺术的研究和创作。
1997年,李承仙同志获得了日本富士美术馆最高荣誉奖。
李承仙还独自或参撰写编辑了许多重要的敦煌艺术论述。为了更好地保护弘扬敦煌艺术,李承仙多次参加协助国内外新闻媒体对敦煌艺术的拍摄和宣传工作。 1924年10月27日(农历9月29日)出生于上海霞飞路宝康里
1924—1926上海
1926—1930江西南昌
1930—1936 南京南区实验小学 学习毕业
1936—1937江苏镇江镇江女中学习
1937.9 日军侵华战争,从南京逃难经汉口、长沙、礼陵、衡阳到桂林
1937.12—1938.12广西桂林桂林女中学习
1938年12月28日桂林家被日机轰炸,逃难桂林乡间,广西灌阳、全县
1939年2月—5月广西桂林省立桂林艺术师资班初级班学习
1939年6月—8月湖南衡阳湘桂铁路第二小学教员
1939年8月—1941年7月广西桂林省立桂林艺术师资班高级班学习毕业
1941年7月—1943年 广西省立临桂中学教员
1943年7月—1946年6月四川重庆国立艺术专科学校学习西画系毕业
1946年7月—1947年9月 四川成都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助教
1947年10月—1949年9月28日 甘肃敦煌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解放后留用
1951年—1966年6月 更名敦煌文物研究的文化大革命揪斗、批判、抄家、监督劳动
1966年12月 文化大革命定为阶级异己分子,开除党籍、工资降六级至十四级
1974年9月 调甘肃兰州甘肃省博物馆
1976年平反、补发工资恢复党籍
1977年—1982年从甘肃省博物馆借调回敦煌文物研究所协助常书鸿所长工作
1982年2月至今调北京国家文物局(随常书鸿国家文物局顾问) ,国家文物局研究员(1982年文化部评定)
1993年从国家文物局退休 国家文物局研究员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中国美术家协会敦煌创作中心 名誉主任
中国美术家协会壁画学会 顾问
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会员 顾问
西北师范大学敦煌艺术学院 教授
敦煌现代石窟艺术中心艺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