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嫌弃前妻学历低要求限制探望权,法院对此是如何判决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近日,重庆市的姚某以前妻朱某学历低、私生活混乱等理由,起诉了前妻朱某,并提出了限制前妻朱某探望孩子的要求,但是法院认为学历高低并不是限制母亲探视权的理由,所以对于姚某所要求的一切,法院都已经驳回了。
首先,这对重庆市的夫妻当年还是很恩爱的,丈夫姚某和妻子朱某结婚后不久就生了儿子,这个新组建的家庭也是维持了好几年的和睦生活,但是后来两个人的婚姻还是走到了尽头。根据记者的调查了解到,当年姚某和朱某离婚是属于和平分手,两个人是直接协议离婚的,而姚某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朱某则是需要每个月给孩子支付两百元的抚养费,直到孩子十八岁成年,这些年来也一直都是这样的,结果姚某却主动将朱某起诉了。
其次,姚某此次提出诉讼的主要理由有三点,其一是姚某认为朱某的文化程度仅仅为初中毕业,不能给孩子制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其二是姚某认为朱某没有按时给予抚养费用,是属于不遵守当初的离婚协议,其三是姚某声称朱某是一个私生活混乱的人,恐怕会对孩子的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出于以上三点考虑,姚某认为应该限制朱某对孩子的探视权,姚某要求朱某探视孩子需要征求自己的同意,并且不能将孩子带离自己的视线范围,更不能将孩子带到新组建的家庭中去。
最后,法院认为姚某的种种要求实在是太不合理了,本身探视权就是一个母亲应该有的权利,而姚某作为孩子的生父和抚养权拥有方,他并没有权利要求限制朱某探视,他反而应该协助朱某探视孩子,所以法院驳回了姚某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