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
只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会更加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才会更加自觉地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聚合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磅礴伟力。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实基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历史和实践证明,只要人民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的地位,能够切实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就会真心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只有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法律的实施,确保良法善治落到实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才能扎实推进。
扩展资料: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1、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立起了适合我国国情、植根于我国土壤的政治制度。
2、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关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3、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的根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成效显著。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仍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