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飞行学院招生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长春飞行学院根据专业不同,有不同的招生条件:
飞行基础专业:
培养目标:飞行学院具有扎实的军事、政治、文化、体育素质基础的合格飞行学员。
招生对象: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
学制:一年零八个月。
结业后转入飞行学院继续学习。
军事共同科目专业:
培养目标:空军院校从事军事共同科目教学工作的专业干部。
招生对象:飞行学院不适合飞行的学员。
学制:一年。
毕业学员适于从事空军院校军事共同科目的教学工作。
航空投生专业:
培养目标:具有航空救生理论和技能,初步具备指挥、管理部队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地方应届高中毕业和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优秀士兵。
学制:三年。
毕业学员适于从事航空救生工作和空降兵勤务工作。
学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营院面积6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93万平方米。
学院设飞行基础、军事共同科目和航空救生3个专业。
飞行专业学员经过一年零八个月大学文化基础课学习和军事课、跳伞救生训练后;合格学员再转入飞行学院继续学习两年零四个月。
停飞学员结业后转入地面院校学习,毕业后分别任航空救生的军事共同科目军官或专业技术干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长春飞行学院简介